长春市外商投资企业征缴费用的暂行规定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外商投资企业征缴费用的暂行规定
(1998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998年5月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第一条 为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加强向外商投资企业征缴费用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外商投资企业征缴费用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长春市境外的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
第四条 向外商投资企业征缴费用的范围是指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专项事业基金及集资等。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物价、财政部门是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征缴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监察、审计、地税、外资办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物价、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征缴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收费部门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超越职权制定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文件、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 收费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收费项目,属于国家收费管理目录内的,要经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分批向外商投资企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标准、收费部门等。对没有公布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提出质疑,收费部门应暂不征收,待明确后,再行收取。
属于国家收费管理目录外,但与政府职能部门挂钩或带有垄断性的其他收费项目,收费单位在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时,应当到物价部门审核标准后再行收取。
第九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实行“两证一卡”制度。
收费人员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时,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并逐项填写《企业交费登记卡》。不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填写《企业交费登记卡》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物价监督检查机关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行政处罚。企业到收费部门交费时,收费部门也必须认真填写《企业交费登记卡》。
《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由物价部门统一监制并颁发。市物价部门、监察部门将定期回收《企业交费登记卡》并对“两证一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年审的,《收费许可证》一律作废。
第十一条 收费部门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二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在申报项目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收费,凡属于预算收入的,一律缴入同级国库;凡属于预算外资金的,一律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三条 收费部门在收费和年审时,不得搭售商品,强制征订报刊,强制实施服务以及搭车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向市物价、监察、财政和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进行投诉,并可以拒交有关费用。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对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应按规定的期限、标准交纳。对不按期交费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物价、财政、监察、审计、地税等部门要加强对收费部门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应责令其如数退回,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有重大过失行为的人员,由监察部门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长春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制定公布262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制定公布262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计办价格[2002]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2661号)要求,经市场调查,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我们制定了262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价格,现将该价格表(附后)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制定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药品共262个品种,其中,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品种101个,567个补充剂型规格,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一《101种甲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表》),自2002年6月15日起执行;乙类品种161个,734个补充剂型规格,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详见附表二《161种乙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在2002年6月25日前制定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二、此前规定价格与本通知附表规定价格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附表规定的价格为准。我委计价格[2001]2661号文和本通知附表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上报我委(价格司),在我委未统一制定其最高零售价格之前,仍暂按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
三、我委计价格[2001]2661号文附表中按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胰激肽原酶、胸腺肽和前列地尔(前列腺素E1)等药品的统一价格暂不执行,对这些药品在国家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后再实行国家统一价格,在国家统一定价前暂由各级物价部门制定上述药品的零售价格。
四、考虑到我国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因此,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未列剂型的非处方药品(OTC)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已列剂型的非处方药品(OTC)仍实行政府定价。非处方药(OTC)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为准。
五、已过专利保护期与国内仿制药品差价超过规定幅度的原研制药品,我委计价格[2001]2661号文及本通知公布的价格为临时价格。上述原研制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在8月1日前按有关规定将产品成本、价格等资料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正式上报我委,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经专家评审后重新核定其价格。
六、上述规定自2002年6月15日起执行。执行前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反馈。
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掌握了解药品价格方案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收集各方面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并及时向我委(价格司)报告。
附表:一、101种甲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161种乙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
附表一:
101种国家计委定价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医保目录序号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价
备注
GMP
非GMP
1
90
利福平
滴眼剂
5mg*10ml,软塑瓶
瓶
0.8
0.62
滴眼剂
5mg*10ml,硬塑瓶
瓶
2.6
2.0
胶囊
125mg*100粒
瓶
25.8
19.8
胶囊
150mg*8粒
盒
2.5
1.92
胶囊
150mg*10粒
盒
3.0
2.3
胶囊
150mg*10粒*2板
盒
6.0
4.6
胶囊
150mg*20粒
瓶
5.6
4.3
胶囊
150mg*12粒*2板
盒
7.5
5.8
胶囊
150mg*30粒
瓶
8.5
6.5
胶囊
150mg*60粒
瓶
14.2
10.9
胶囊
150mg*100粒
瓶
28.1
21.6
胶囊
150mg*10粒*10板
盒
29.5
22.7
胶囊
225mg*60粒
瓶
21.8
16.8
胶囊
300mg*60粒
瓶
26
20
胶囊
300mg*100粒
瓶
44.2
34
胶囊
450mg*60粒
瓶
33.8
26
胶囊
600mg*50粒
瓶
34.7
26.7
胶丸
100mg*100粒
瓶
24.7
19.0
胶丸
150mg*100粒
瓶
32.1
24.7
片剂
100mg*100片
瓶
23.4
18
片剂
200mg*100片
瓶
37.4
28.8
2
91
硫酸链霉素
注射剂
10万单位/2ml
支
0.2
0.14
注射剂
50万单位/2ml
支
0.6
0.43
注射剂
75万单位
支
0.8
0.57
注射剂
200万单位
支
1.6
1.1
注射剂
500万单位
支
3.0
2.1
3
92
盐酸乙胺丁醇
胶囊
200mg*100粒
瓶
19
14.6
胶囊
250mg*30粒
瓶
6.4
4.9
胶囊
250mg*50粒
瓶
10.6
8.2
片剂
250mg*12片*2板
盒
5.0
3.8
4
93
异烟肼(雷米封)
片剂
50mg*50片
瓶
1.3
1.0
片剂
50mg*100片
瓶
2.3
1.8
片剂
50mg*1000片
瓶
22.8
17.5
片剂
100mg*10片*2板
盒
1.1
0.8
片剂
100mg*50片
瓶
2.1
1.6
片剂
100mg*1000片
瓶
36.4
28.0
片剂
300mg*50片
瓶
3.8
2.9
片剂
300mg*100片
瓶
7.5
5.8
5
101
氨苯砜
片剂
50mg*1000片
瓶
114
87.7
6
105
制霉素
栓剂
10万单位*6粒
盒
13
10
栓剂
20万单位*6粒
盒
19.5
15.0
片剂
50万单位*24片
盒
7.2
5.5
7
116
阿昔洛韦
片剂
100mg*10片
盒
6.0
4.6
片剂
100mg*12片
盒
7.2
5.5
片剂
100mg*20片
盒
12
9.2
片剂
100mg*30片
盒
17.8
13.7
片剂
200mg*10片
盒
9.6
7.4
片剂
200mg*20片
盒
19
14.6
缓释片
200mg*12片
盒
24
18.5
凝胶
10g:100mg
支
14
10.8
滴眼剂
5mg:5ml(软塑管)
支
1.0
0.8
滴眼剂
5mg:5ml(硬塑管)
支
2.8
2.2
滴眼剂
8mg:8ml(软塑管)
支
1.1
0.8
滴眼剂
8mg:8ml(硬塑管)
支
3.0
2.3
软膏
5%,15g
支
3.9
3.0
胶囊
200mg*10粒
盒
6.5
5.0
胶囊
200mg*24粒
盒
24
18.5
颗粒剂
200mg*10包
盒
7.2
5.5
注射剂
100mg
支
9.1
7.0
注射剂
100mg/100ml
瓶
12.1
注射剂
250mg/500ml
瓶
22
8
117
利巴韦林(三氮唑核苷)
分散片
50mg*24片
盒
9.8
7.5
分散片
100mg*24片
盒
16.2
12.5
分散片
100mg*36片
盒
24.0
18.5
分散片
200mg*24片
盒
26
20.0
片剂
20mg*12片
盒
2.0
1.5
片剂
20mg*20片
盒
3.0
2.3
片剂
20mg*24片
盒
3.6
2.8
片剂
50mg*12片
盒
3.0
2.3
片剂
50mg*16片
盒
4.0
3.1
片剂
50mg*20片
盒
5.0
3.8
片剂
50mg*24片
盒
5.8
4.5
片剂
100mg*12片
盒
4.8
3.7
片剂
100mg*20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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