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1年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准精算师部分)的公告 (保监公告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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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1年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准精算师部分)的公告 (保监公告第2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1年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准精算师部分)的公告 (保监公告第29号)
2001年 06月20日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精算事业的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决定组织2001年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准精算师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个人,包括大学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但属于下述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因违反金融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
(三)无国籍;
(四)中国保监会认定为不符合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分为两部分,准精算师部分和精算师部分。其中准精算师部分的考试内容包括: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数学基础Ⅰ 01 生命表基础 06
数学基础Ⅱ 02 寿险精算实务 07
复利数学 03 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 08
寿险精算数学 04 综合经济基础 09
风险理论 05 —— —

次考试为准精算师部分的全部九门课程,科目及考试内容如下:
1. 科目名称:数学基础
1、科目代码:01
2、考试时间: 3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
4、考试内容:
(1)微积分(分数比例:45%)
函数、极限、连续
函数的概念及性质 反函数 复合函数 隐函数 分段函数 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 初等函数 数列极限与函数极限的概念 函数的左、右极限 无穷小和无穷大的概念及其关系 无穷小的比较 极限的四则运算 两个重要极限

函数连续与间断的概念 初等函数的连续性 闭区间上连续函数的性质
一元函数微分学
导数的概念 函数可导性与连续性之间的关系 导数的四则运算 基本初等函数的导数 复合函数、反函数和隐函数的导数 高阶导数 微分的概念和运算法则 微分在近似计算中的应用 罗尔(Rolle)定理和拉格朗日(Lagrange)中值定理及其应用 洛必达(L’Hospital)法则 函数的单调性 函数的极值 函数图形的凹凸性、拐点及渐近线 函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一元函数积分学
原函数与不定积分的概念 不定积分的基本性质 基本积分公式 定积分的概念和基本性质 定积分中值定理 变上限定积分及导数 牛顿—莱布尼茨(Newton-Leibniz)公式 不定积分和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和分部积分法 广义积分的概念及计算 定积分的应用
多元函数微积分学
多元函数的概念 二元函数的极限与连续性 有界闭区间上二元连续函数的性质 偏导数的概念与计算 多元复合函数及隐函数的求导法 高阶偏导数 全微分 多元函数的极值和条件极值、最大值和最小值 二重积分的概念、基本性质和计算 无界区域上的简单二重积分的计算 曲线的切线方程和法线方程
无穷级数
常数项级数收敛与发散的概念 级数的基本性质与收敛的必要条件 几何级数与p级数的收敛性 正项级数收敛性的判断 任意项级数的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 交错级数 莱布尼茨定理 幂级数的概念 收敛半径和收敛区间 幂级数的和函数 幂级数在收敛区间内的基本性质 简单幂级数的和函数的求法 初等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 泰勒级数与马克劳林级数
(2)线性代数(分数比例:30%)
行列式
n级排列 行列式的定义 行列式的性质 行列式按行(列)展开 行列式的计算 克莱姆法则
矩阵
矩阵的定义及运算 矩阵的初等变换 初等矩阵 矩阵的秩 几种特殊矩阵 可逆矩阵及矩阵的逆的求法 分块矩阵
线性方程组
求解线性方程组的消元法 n维向量及向量间的线性关系 线性方程组解的结构
向量空间
向量空间和向量子空间 向量空间的基与维数 向量的内积 线性变换及正交变换 线性变换的核及映像
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概念及性质 相似矩阵 一般矩阵 相似于对角阵的条件 实对称矩阵的特征值及特征向量 若当标准形
二次型
二次型及其矩阵表示 线性替换 矩阵的合同 化二次型为标准形和规范形 正定二次型及正定矩阵
(3)数值分析(分数比例:10%)
插值法
拉格朗日插值多项式 拉格朗日插值的唯一性及误差分析 逐次线性插值(三次样条插值) 差分 差商与牛顿插值
求解线性方程组的直接法
高斯消去法 矩阵的三角分解 矩阵的范数及条件数
迭代法
非线性方程组的简单迭代法和牛顿迭代法 线性方程组的雅可比迭代法和高斯——塞德尔迭代法
数值积分和数值微分
数值求积公式及基本数值微分公式
(4)运筹学(分数比例:15%)
线性规划
线性规划问题的标准形 线性规划问题的解的概念 单纯形法(包括大M法和两阶段法) 单纯形法的矩阵形式 对偶理论 影子价格 对偶单纯形法 灵敏度分析
整数规划
动态规划
多阶段决策问题 动态规划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方程 动态规划的基本定理 离散确定性动态规划模型的求解 离散随机性动态规划模型的求解
排队论
排队论的基本概念 输入与输出 生死过程 单服务台的情形 M/M/I模型 多服务台的情形 M/M/C模型
决策论
风险情况下的决策(最大收益期望值决策准则 最小机会损失期望值决策准则 信息的价值) 不确定情况下的决策(乐观法 悲观法 等可能性法 后悔值决策方法 乐观系数法)决策树法 效用 效用曲线 效用曲线的类型及应用
5、参考书:
《高等数学讲义》(第二篇 数学分析) 樊映川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线性代数》 胡显佑 四川人民出版社
《数值分析》 李庆扬、王能超、易大义 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 1986年12月第3版
《运筹学》(修订版) 1990年 《运筹学》教材编写组 清华大学出版社
除以上参考书外,也可参看其他同等水平的参考书。
(二)科目名称:数学基础
1、科目代码:02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
4、考试内容:
(1)概率论(分数比例:45%)
事件、样本空间、概率空间的含义 典型概率类型的计算方法 条件概率的计算方法 运用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求解概率问题 统计独立性的含义 事件的独立性及利用独立条件求解概率问题 随机变量及分布函数 随机变量数字特征(数学期望、方差、协方差、矩) 随机变量特征函数阶性质 能够利用特征函数求解随机变量的各阶矩 常用的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列(离散型:二项分布、Poisson分布、几何分布等) 连续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及其数学期望、方差(连续型:均匀分布、指数分布、Г—分布、正态分布、t-分布、F分布、χ2分布等)联合分布律 联合分布函数及联合密度函数 边际分布律 边际分布函数及边际概率密度等 条件概率密度及求解条件概率 大数定律及中心极限定理 契比雪夫不等式 运用随机变量的变换得出新的变量的密度函数及概率
(2)数理统计(分数比例:35%)
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 样本(子样) 总体(母体) 统计量 样本矩 顺序统计量和经验分布函数 求估计量的两个常用方法(矩方法、最大似然估计方法) 无偏估计概念 正态总体样本线性函数的分布及其数学特征 χ2分布、t—分布、F—分布的密度函数及其期望、方差 正态总体样本均值及样本方差的分布 柯赫伦定理 假设经验 正态总体的参数(均值、方差)的检验方法 多项分布的χ2检验方法及联立表的独立性检验 广义似然比检验 线性模型及参数β的最小二乘法估计 剩余平方和的概念及其相关性质 参数β的假设检验方法及其置信区间构造和Y的预测 Y关于x的线性回归函数的性质 单因素方差分析及方差分析表的构造 估计中的一些概念及有效估计的概念 无偏估计的(有)效率 充分统计与完备统计 最大似然估计的性质及参数估计的贝叶斯方法的基本步骤 在二次损失函数下参数的贝叶斯估计量及其计算方法 假设检验的一些基本概念及奈曼一皮尔逊基本引理 顺序统计量及其分布
(3)应用统计(分数比例:20%)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参数的最小二乘法估计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参数的假设检验及置信区间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拟合度及F检验 异方差性问题 序列相关性问题 多重共线性问题 非线性回归模型 指数平滑模型 移动平均模型 自回归模型 ARMA模型及ARIMA模型 自相关函数及偏自相关函数 回归模型预测 时间序列模型预测 预测区间
5、参考书:
《概率论第一册》 复旦大学编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79年4月第1版
《概率论第二册》(第一、二分册) 复旦大学编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79年8月第1版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陈希孺编著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2000年3月第1版
《应用线性回归》(美)S.Weisberg著 王静龙、梁小筠等译 中国统计出版社 1998年3月第1版
除以上参考书外,也可参看其他同等水平的参考书。
(三)科目名称:复利数学
1、科目代码:03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
4、考试内容:利息理论
5、参考书:《利息理论》(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 刘占国主编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0年9月第1版
(四)科目名称:寿险精算数学
1、科目代码:04
2、考试时间:4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
4、考试内容:寿险精算数学
5、参考书:《寿险精算数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卢仿先、曾庆五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
(五)风险理论
1、科目代码:05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
4、考试内容:《风险理论与非寿险精算》第一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5、参考书:《风险理论与非寿险精算》(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谢志刚、韩天雄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
(六)生命表基础
1、科目代码:06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
4、考试内容:生命表的构造理论
5、参考书:《生命表的构造理论》(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周江雄、刘建华、黎颍芳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七)寿险精算实务
1、科目代码:07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和问答题
4、考试内容:寿险精算实务
5、参考书:《寿险精算实务》(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 李秀芳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0年9月第1版
(八)科目名称: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
1、科目代码:08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和问答题
4、考试内容:《风险理论与非寿险精算》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5、参考书:《风险理论与非寿险精算》(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 谢志刚、韩天雄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0年9月第1版
(九)科目名称:综合经济基础
1、科目代码:09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标准化试题和问答题
4、考试内容:
(1)经济学(分数比例:40%)
A、微观经济学
供求理论 消费者理论 企业行为与产业组织(厂商理论 竞争与非竞争的市场类型) 外部性与公共物品
B、宏观经济学
国民收入核算体系 国民收入决定 货币与金融体系 IS—LM模型 宏观经济政策理论(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通货膨胀与失业理论 经济波动
(2)金融学(分数比例:35%)
A、货币银行学
货币与货币制度 信用 金融市场 金融机构体系 存款货币银行 中央银行 货币需求 货币供给
B、国际金融
国际收支及其调节机制 国际收支的调节政策和传统的调节理论 国际收支的新理论 汇率与外汇市场 汇率决定与汇率制度 外汇风险与汇率预测 国际储备 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
(3)财务管理与会计(分数比例:25%)
财务制度 成本核算 资金管理 业务核算 利润核算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析
5、参考书:
《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程》(上、下) 魏埙、蔡继明、刘俊民、柳欣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1992年10月第1版
《货币银行学》(国家级重点教材) 黄达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年3月 第l版
《国际金融学》陈彪如等主编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7年1月第2版
《财务管理》 卢家仪、蒋冀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7年4月第1版
《会计学》 张文贤 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9年9月第1版
三、科目转换
已通过北美精算师考试或英国精算师考试有关科目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免考相应科目,具体确认办法另行规定。
(一)通过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有关科目可免考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
已通过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新科目 可相应免考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
Course 1 01 和 02
Course 2 03
Course 3 04 和 05
Course 4 06
(二)通过英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有关科目可免考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
已通过英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新科目 可相应免考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
101和103 01和02
102 03
105 04
106 05
104 06

四、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2001年10月8-12日
具体安排:
日 期 时 间 考试科目
10月8日 上午9:00-12:00 01
下午2:00-5:00 06
10月9日 上午9:00-12:00 02
下午2:00-5:00 07
10月10日 上午9:00-11:00 03
下午2:00-5:00 08
10月11日 上午8:30-12:30 04

10月12日 上午9:00-11:00 05
下午2:00-5:00 09
(二)考试地点:
1. 北京: 中央财经大学 联系电话:010-62288627
2、天津: 南开大学 联系电话:022-23509113
3、上海: 复旦大学 联系电话:021-65642343
4、武汉: 武汉大学 联系电话:027-87682375
5、广州: 中山大学 联系电话:020-84114060
五、购书方法
参考书自行购买,其中相关科目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可向南开大学出版社高校图书代办站联系购买。
《利息理论》每本定价21.00元,《寿险精算实务》每本定价28.00元,《风险理论与非寿险精算》每本定价23.00元,《寿险精算数学》每本定价19.00元,《生命表的构造理论》每本定价22.00元。若需邮购,每本书的邮资按该书定价的20%另计。
南开大学出版社高校图书代办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为:
地址:天津市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校内)
南开大学出版社高校图书代办站
电话:022-23502200
传真:022-23507092
联系人:朱天任
邮编:300071
六、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定于6月26日---7月6日,9月1日---9月6日在各考试中心报名,每门考试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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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组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文件

国资党办党建[2003]16号


转发中组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03]2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对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重在转变作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中发[2003]8号)精神,中组部对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出了部署。这是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个重要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说,就是要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中,切实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地贯彻公道正派原则,在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下,选好人用好人,配备好企业领导班子,把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联系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深刻领会坚持公道正派的重要意义,按照“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必须始终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对照公道正派的要求,查找部门和个人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三、完善工作制度,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

  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既要大力弘扬坚持公道正派的好传统、好作风,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赋予公道正派以新的时代内涵。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联系实际对今后树立公道正派形象的具体要求作出准确概括,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检查

  各中央企业要认真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于8月至10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对本企业系统开展的这次活动,加强领导,提出要求。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情况。

  有关中央企业“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日常联络工作,由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负责,拟选择部分中央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并加强指导检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有关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于2003年10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车家发、王小凌,电话:64471553、64471585。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3年8月21日



  请各有关中央企业到国资委安定门办公区0440房间取《树组工干部形象》学习材料。联系电话:64470440、64470434。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组通字[200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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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3年7月4日

 

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

  今年上半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中央组织部机关开展了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考虑到组织工作上下结合比较紧密的特点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实际状况,根据一些地方、部门的建议和要求,现就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是党的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战略任务。对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说,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公道正派原则,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把干部选准、把领导班子配强、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为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因此,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在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表率部门的一项具体举措,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组织工作的一个实际步骤,对于进一步增强广大组工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组织工作中更好地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公道正派,是做好党的组织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和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组织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党员、干部,是做人的工作的。对于每一名组工干部来说,能不能做好本职工作,既要看业务水平如何,更要看是否公道正派。长期以来,组织部门之所以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继承和发扬了公道正派的优良传统。当前,组工干部队伍在坚持公道正派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在有些同志身上还存在种种不符合公道正派要求的问题,有的甚至严重损害了组织部门的形象,影响了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是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相背离的。贯彻中央部署,在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就要把树立公道正派形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着力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组织部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从而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组织工作中更好地得到全面落实。各级组织部门和全体组工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学习教育活动中来。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应达到的目标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部署。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组织工作的任务,以树立公道正派形象为主题,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着眼于提高组工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解决突出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真正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

  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努力从三个方面取得实效:

  1、把公道正派的理念牢固地印在组工干部的心中。要引导组工干部围绕进组织部为了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干了什么、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如何等问题深入思考,深刻领会坚持公道正派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必须始终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使之成为组工干部形象最鲜明的特征。

  2、紧密联系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照公道正派的要求,找出部门和个人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能够马上改的,就立即改正;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制定改进措施,明确改正时限,跟踪督查落实;属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个别问题严重、经教育仍然不改的干部,要坚决调离组织部门。

  3、建章立制,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既要大力弘扬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的好传统、好作风,更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赋予公道正派以新的时代内涵。要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纳入到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之中,建立起长效机制。

  三、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范围、方法和要求

  开展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范围是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整个活动采取自上而下、分级实施的办法,原则上今年下半年完成。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活动开展前,要向党委(党组)汇报;活动开展过程中,也要注意及时报告进展情况,落实好党委(党组)的有关要求。市(地)、县(市)组织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下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部署。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要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本《意见》的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对开展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引导组工干部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统一思想,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2、深入学习、深化认识。要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通知》规定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加深对公道正派内涵的理解。学习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读文件、交流研讨、举办党课、请老同志讲传统、开展征文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以增强学习效果。

  3、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通过自查、互查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列为讨论的重点题目,以严以律己的精神查找不公道、不正派的表现,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认真总结,完善制度。要从部、处的角度,对学习讨论成果和思想收获进行提炼,联系实际对今后树立公道正派形象的具体要求作出准确概括,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对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注意“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改进提高,切实作出表率。要注意把握好活动进度和节奏。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活动的时间安排灵活掌握,但是标准不能降低,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体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要注意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自觉性。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努力创新活动形式,力求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

  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组织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注意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对成效不明显或存在差距的,要明确指出,及时帮助改正和弥补,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要正确处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请各地各部门将开展活动的方案和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报中央组织部办公厅。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向中央组织部作出总结报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3年7月4日

关于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申报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冶金工业部 地质矿产部 等


关于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申报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1994年9月30日,冶金工业部、地质矿产部、国家工商管理局

为加强对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维护黄金矿产开采的正常秩序,保护国家的黄金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88〕75号),现将依法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凡申请开办黄金矿山企业,均要按《关于开采黄金矿产审批手续规定的通知》(国金地字〔1990〕第39号)和《关于印发〈开办黄金矿山审批手续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4〕冶黄字第056号)的规定,到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黄金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开办黄金矿山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领取《开办黄金矿山批准证书》。
二、申请开办黄金矿山的企业领取《开办黄金矿山批准证书》后,再据此进行矿山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申请开办黄金矿山企业,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矿产资源法规的有关规定,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由冶金工业部批准开办的黄金矿山企业,应到地质矿产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管理部门批准开办的黄金矿山企业,到规定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四、申请开采黄金矿产的企业凭《开办黄金矿山批准证书》和《采矿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五、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开采黄金矿产审批手续的黄金矿山企业和从事开采黄金矿产的单位,必须在本通知发布之后,按通知要求,到规定的审批发证机关重办或补办相应手续。不符合本规定要求及由无审批、发证资格的机关和单位办理的证明、文件,一律无效。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