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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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5〕14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管理,防范投资运作风险,根据《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托管指引》)等规定,现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产险、寿险资金的特性,制定股票投资策略方案,并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股票投资业务申请。

  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应当符合以下比例规定:

  (一)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余额,传统保险产品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年末总资产扣除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资产和万能保险产品资产后的5%;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股票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可为该产品账户资产的100%;万能寿险产品投资股票的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不得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80%。

  (二)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流通股本低于1亿股上市公司的成本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可投资股票资产(含投资连结、万能寿险产品,下同。)的20%;

  (三)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可投资股票资产的5%;

  (四)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数量,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并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五)保险机构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债券转成上市公司股票,应当转入本公司股票投资证券账户,一并计算股票投资的比例;

  (六)保险机构投资者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股票投资的资产基数和投资比例。

  三、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应当依据《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立足于长期、稳健投资,建立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实施股票投资全过程风险控制,覆盖每一个风险点。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使用风险控制技术方法和手段,控制股票投资风险。

  四、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资产市场价值发生大幅波动,亏损超过本公司股票投资成本10%的,或者盈利超过本公司股票投资成本20%的,应当于3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股票投资风险控制报告》。《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告期股票资产市场价值及变动的情况;

  (二)股票投资风险容忍度指标、目前风险容忍度状况以及执行控制风险的情况;

  (三)股票资产的风险评估;

  (四)股票资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其他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托管人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投资者选择托管人应当与商业银行总行签订托管协议,不得将股票资产托管业务与托管人的有关业务挂钩。

  六、保险机构投资者必须开设新的股票投资证券账户。保险机构投资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股票投资的申请材料,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当包括《证券账户申请书》、《席位申请书》,投资连结、万能寿险产品还应当包括产品批复文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七、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凭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门的《证券账户确认函》,委托托管人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保险机构投资者原有证券账户,一律不得进行股票投资。原有证券账户清理规范事项另行通知。

  八、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必须指定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与托管人处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之间资金的划出划回,参与一级市场申购的资金划拨,必须通过专用存款账户进行。

  九、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必须通过自有的独立席位进行受托资产的股票交易。申请办理股票投资专用席位,应当凭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门的《席位确认函》,到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保险机构投资者租用证券经营机构席位的,该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符合《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租用的席位不得与证券经营机构的自营席位及其他非自营席位联通。

  十、保险机构投资者实行资产全托管制度的,应当将全部股票、银行存款、央行票据、国债、企业债、金融债、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委托托管人保管,并将有关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交由托管人管理。

  十一、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与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托管人等相关机构,做好有关席位、证券账户、交易、清算等环节的各项技术衔接工作,确保机房设施、计算机设备、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通讯设备等系统安全准确运行和信息畅通。

  十二、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守法守规,依规运作,依法接受监管。保险机构投资者依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得将股票资产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如违反《暂行办法》、《托管指引》等法规的,中国保监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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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3]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为了做好实行增值税的准备工作,保证新税制的顺利执行,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国家税务总局电报下发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现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贯彻执行该通知的几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地应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但是,考虑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执行增值税还需履行法律程序,因此,涉外税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工作,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工商统一税的议案后进行。在此之前,各级涉外税务部门
要认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务求保证增值税条例在明年顺利实施。
二、为了便于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同时,统一纳税人代码,考虑到以往代码的连续性,暂定纳税人代码为十五位。按照纳税人所在行政区域和所属经济性质、行业分类进行编制。第一至第六位数代表纳税人所在的行政区域,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GB 2260)”;第七、八两位数代表纳税人经济性质,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日颁发的《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的代码编制。(一)外商投资经济7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71,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72
,3外资企业73。(二)港、澳、台投资经济8 1.港、澳、台与大陆合资经营企业81,2.港、澳、台与大陆合作经营企业82,3.港、澳、台独资企业83。(三)其他经济9 1.外国企业91,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92。第九、十两位数代表纳税人所属的行业分类
,按照一九九三年统计年报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编制(具体代码请参阅计会司计算机处刚下发的“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第十一至十五位数代表纳税人,按顺序编码。
三、各地主管涉外税收的部门,要及时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发放、管理和检查工作。
四、当前进行的税制改革是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涉外税收部门要主动与有关处室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中英文对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The Application and confirmation Form for VAT General Taxpayer
申请单位:(章) -------------------
Applicant: (seal) |税务登记纳税人代码 |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Tax Registration Number | |
Date: ____Date____Month____Year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编码 | |
|VAT General Taxpayer Code | |
-------------------

------------------------------------------------
|经 营 地 址 | |电话 | |
| Address | |Tel. | |
|-----------|--------------|--------|----------|
|经 营 范 围 | |邮编 | |
|Business Scope | |P.C. | |
|-----------|--------------|--------|----------|
|经 济 性 质 | |职工人数 | |
|Economic Character | |Number of Staff | |
|-----------|--------------|--------|----------|
|开 户 银 行 | |银行帐号 | |
| Bank | |A/C Number | |
|-----------|-----------------------|----------|
| |生产货物的销售额 | |备注 |
| |Sales of the Manufactured Goods | |Remarks |
|19 年 |-----------------------|-----| |
|年度资料 |加工、修理、修配的销售额 | | |
|(万元) |Sales of Processing and Repairing Operations | | |
| |-----------------------|-----| |
|Annual Data |批发、零售的销售额 | | |
|in Year 19__ |Sales of Wholesale and Retail | | |
|(Ten Thousand |-----------------------|-----| |
| Yuan) |应税销售额合计 | | |
| |Total of the Taxable Sales | | |
| |-----------------------|-----| |
| |固定资产规模 | | |
| |Fixed Assets | | |
------------------------------------------------
续表
------------------------------------------------
| |专业财务人员人数 | | |
|会计财务核算状况 |Number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ff | | |
|Accounting Status |-----------------------|-----| |
| |设置帐簿种类 | | |
| |Kinds of Book-Keeping Accounts | | |
| |-----------------------|-----| |
| |能否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 | | |
| |Ability to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 | | |
| |Tax on Purchases and Sales | | |
|-----------|-----------------------|----------|
|企业经办人员签字 |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 |
|Signature of | |Signature of Legal| |
|Person Responsible | |Representative | |
|-------------------------|--------------------|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县级税务部门意见 |
|Opinion of the Tax Office in Charge |Opinion of lligher Tax Authorities |
| | |
| (盖章) (Seal)| (盖章) (Seal) |
------------------------------------------------



1993年11月6日

关于印发《全国环境保护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1]51号




关于印发《全国环境保护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通知
现将《全国环境保护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十五”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环境保护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全国环境保护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环保档案是记录环保事业发展历史,研究未来工作的重要载体。当前环境形势严峻,“十五”期间,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做好环保档案工作,对于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制定和实施环保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确定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是一件关系到21世纪初环保档案事业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环保档案事业能否适应环保事业发展需要的一件大事,应认真做好。

一、“九五”环保档案工作的回顾

(一)比较规范的环保档案事业体系基本形成

“九五”环保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环保档案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已从起步阶段步入稳步发展阶段,逐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基本形成了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环保档案事业体系,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环保档案事业纳入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规划,确立了环保档案工作的地位

在《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明确了档案工作是“加强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将“加强档案工作”列入“九五”计划的“主要保证措施”之中,为环保档案事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2、档案目标管理活动全面展开,推动了环保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化

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环保系统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共1125个,其中北京、河北、辽宁、山东等省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全部达标。国家环保总局直属单位达标率93%。实施目标管理,推动了环保档案工作规范化进程。

3、深入研究、逐步完善环保档案的法规体系,档案法规、标准得到落实

环保档案管理规范、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取得成效。修订、制订了《环保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定级标准(国家级)》、《环境保护档案数据采集规范》、《环境监理档案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和标准。《环境保护档案技术方法研究》获得国家档案局1996年科技进步三等奖。各级环保部门依据环保档案法规标准,制定、完善了适用于本单位工作的实施细则,并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经验,使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各级环保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普及、学习、宣传档案法的教育活动,广大环保干部档案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4、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有较大的突破,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改善

各级环保档案部门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安全保管职能。大多数单位实现了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室藏丰富。档案保管条件明显好转,档案基础设施逐年改善,开发利用取得成效。目前,全国环保系统档案库房总面积达到49,522m2,比“八五”末增长了1.73倍;保存各类档案129万余卷,比“八五”末增长了3.66 倍,为环保事业积累了珍贵的史料。档案工作在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5、环保档案管理网络建设日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有所加强

大多数单位配备了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人员。全国环保系统档案管理人员达到5229人,比“八五”末增长了3.1倍,形成了以专职人员为主与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档案管理网络。举办了7次全国性的环保档案业务培训班,培训350余人次,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为环保档案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6、稳步推进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研究、开发了《环保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在全系统使用推广,并在全国省级环保部门初步实现了计算机辅助立卷、检索。档案管理人员的计算机水平有了一定提高,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日益普及。

7、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有所加强。

总局档案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培训,提高了全国环保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环保档案事业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近年来,环保档案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但环保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不能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

1、环保档案干部队伍不稳定,档案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档案人员更换频繁,兼职过多,影响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2、环保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足。部分单位领导不重视档案工作,档案经费没有列入单位投资计划,基础设施落后。

3、利用计算机进行档案辅助管理刚刚起步,多停留在单机录入和利用数据库检索水平上,尚未实现网络化的信息管理,不能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

4、环保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率低,深层次开发少,不能及时有效地服务于环保事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是环保档案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环保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保工作的指示,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环保档案事业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为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2、基本原则

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为原则。

(1)完善规章、依法管档。完善环保档案法规体系,落实各项环保档案法规、标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保障作用和标准的技术引导作用。

(2)分级指导,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以目标管理分级考评推动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

(3)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开发利用。不断加强业务建设,夯实基础,改革创新,强化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档案信息。

(4)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方法和信息资源开发手段的科技含量,试点电子档案文件即时归档,推动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奋斗目标

在全国环保系统建成管理科学、服务有效、与环保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档案工作发展规律的现代化的环保档案管理体系,特别是在现代化管理和信息深层次开发、利用上取得突破。

(三)“十五”期间环保档案事业的主要任务

“九五”期间环保档案事业的发展,为“十五”期间全国环保档案工作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好地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为适应新世纪环保事业的发展,必须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法制建设。

1、加强环保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形成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

(1)健全档案机构、建设一支稳定的档案管理干部队伍

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据《档案法》加强档案机构建设,保障档案管理职能到位。机构与人员的配备要以能履行本部门档案工作和对所属单位及本地区环保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职能为原则。

省级环保部门要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并保持档案管理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2)全面提高档案干部素质,建设一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通业务的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对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提高档案干部的综合管理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拓宽知识面,树立改革意识,主动服务意识,掌握档案业务的工作方法和规律,提高现代化管理技能和综合管理能力,培养既有档案专业知识又具有环保专业知识、能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档案干部队伍。

(3)提高环保档案管理网络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完善已形成的档案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大区环保档案协作组作用,增进省际、区际间的沟通与联系,以典型引路示范,形成互相推动力量,提高环保系统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

2、加强能力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机关、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活动,以目标管理考评推动档案工作。各级环保档案部门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十五”期间,已达到省部级标准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达标成果,其中40%以上单位要提高达标等级;未达标的省级环保部门要全部达标。条件成熟的地区,地(市)级环保部门达标率争取达到80%以上。西部地区环保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计划,扎扎实实地开展档案目标管理活动。

(2)加大基础业务建设力度,以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重点,拓展档案收集渠道,丰富室藏,优化室藏结构,搞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积极探索适应环保档案事业发展的管理方法和服务方式,拓宽思路,完善措施;开展电子文档管理、保管方面的研究,加快立卷改革的步伐、改进管理方式;配备必要的现代化档案管理设施,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强化档案安全保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加快环保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进程,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国家环保总局已将档案现代化管理纳入办公自动化体系,着手进行文档一体化研究和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的研究。各级环保部门也要把档案管理自动化纳入机关办公自动化体系并进入本部门计算机网络系统,利用现代化技术和设施管理档案。省级环保部门要逐步实现文档一体化、网络化,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地市级环保部门也要采用计算机技术管理档案。有条件的单位,可逐步实现档案全文存储检索、多媒体档案信息处理及网络档案信息传输。在环保系统内开展省际间档案资料目录网上交换工作,逐步实现档案资料目录共享。

(4)强化档案开发利用,研究环保档案信息的深层次开发,为重要环保活动服好务。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及时地、有针对性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要有超前意识、主动服务意识,努力开辟服务渠道,拓展档案工作领域。

(5)筹建环保专业档案馆。为适应环保事业发展需要,建立一个结构合理,馆藏丰富,能利用现代化手段迅速、准确提供档案信息、资料的环保专业档案馆,使其作为长期保管环保档案资料的信息中心和环保宣传教育基地,在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有效地为环保事业提供档案服务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3、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实施

(1)继续研究编制、补充或修订环保档案管理的标准、规范,完善法规体系。制定《环保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电子档案著录细则》;补充修订《环保档案分类表》、《环保公文档案主题词简表》。

(2)加强对现有的环保档案法规标准贯彻实施和监督指导。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狠抓“四同步”落实,实施依法治档的措施。

(3)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者和广大环保干部的档案意识、法制观念,普及档案知识。

(四)推动“十五”环保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十五”规划。国家环保总局已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纲要》。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环保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已确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制定本部门的环保档案发展规划,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其纳入本部门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中。

2、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档案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统筹安排,加大对环保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档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计划,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保证档案工作正常开展的业务经费及档案人员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的必需费用。

3、建立稳定的档案干部队伍,加强培训交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国家环保总局将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类型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及交流、研讨活动。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档案业务和继续教育培训,并积极参加环保系统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省级环保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地市级环保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率要达到70%。

(1)开展相关业务的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用新知识、新技术武装档案人员,普遍提高档案工作专业水平。

(2)开展现代化管理手段、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为实现档案现代化管理创造条件。

(3)充分发挥大区环保档案协作组作用,加强省际、区际的协作、交流。围绕档案现代化管理、立卷改革、深层次开发利用等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进行业务研讨、交流、观摩活动。

4、加快环保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档案管理现代化纳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管理,同步规划、统筹安排排,配套实施,努力实现档案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加工、检索、传输全过程的计算机化及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5、充分利用档案科技成果,提高环保档案保护和利用水平。在环保系统内及时引进、推广档案科技成果,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环保档案管理上水平。

6、继续推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定级活动,全面推动档案管理规范化。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不定期地开展达标情况检查、抽查、复查。

7、开展对环保档案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利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利用现有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的三次开发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服务。省级环保档案部门要有2_3个以上三次开发成果。

西部地区环保档案部门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注意收集与西部大开发有关的环保档案信息资料,及时为社会和各级环保部门提供系统、准确的档案资料目录,为西部地区大开发提供借鉴和参考。

8、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力度。“十五”期间,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方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国家环保总局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要进行不定期的档案管理工作检查。各省级环保部门对所属单位及本地区要进行档案工作综合检查,以促进环保档案标准规范的落实。

9、适时召开全国环保档案工作会议。部署档案工作任务,总结、交流档案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国环保档案事业发展。